合肥市出台《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8.11.2014  11:33

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将探索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自主命题,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据悉,合肥市将打造较为完备的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新机制。学前教育方面强调普惠性的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体制。义务教育方面重在推进均衡发展的机制,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加快中小学建设,实施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素质教育“三大提升工程”,打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普通高中教育重在特色发展,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引领和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品质。

此外,职业教育方面将逐步形成适应中高职及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社区教育方面将倡导名师和社会志愿者到社区定时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依托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培训基地,为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合肥市将重点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降低择校生比例,逐步实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此外,探索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自主命题,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我市还将分学段分学科启动全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测试工作,试行取消百分制、推行等级评价制度,改变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方式。”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合肥市将实施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同时探索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并探索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增长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在村小和教学点长期从教。同时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和交流机制,试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特约通讯员:马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