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下调工商业电价0.0276元/度

23.04.2015  12:42

  昨日,市物价部门发布消息:自4月20日起,合肥决定执行新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0.0276元/千瓦时。同时,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市物价部门介绍,此次电价改革,减轻了合肥工商企业的负担,有利于缓解实体经济下行压力。根据合肥2014年分类用电量测算,本次电价下调将减少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等电费支出4.31亿元,其中大工业用电减少支出2.70亿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减少支出1.61亿元,电锅炉、蓄能空调减少支出145万元。 (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