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放宽落户条件随迁子女上学告别定点
昨天,合肥市政府举行第5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合肥的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常住人口,并基本实现并轨。到2020年,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关键词:户口
进一步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对于想“变身”城里人的农民来说,今后,“入户”将更容易,享受的“城市福利”将更多。
根据《合肥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合肥将进一步放宽城区落户条件,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计生、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一体化。
关键词: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以不再“定点”上学
现在,随着爸妈在合肥生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得“定点”上学,不过将来,他们能和合肥市民的孩子一样,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
到2020年,合肥将逐步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实行“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鼓励采取名校办分校、名校托管、名校捆绑等办学模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等招生考试制度,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提供便利。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将按照本市学生同等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阶段享有同城幼儿入园待遇。
关键词:医疗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
去年8月,合肥市正式实施“按病种付费”,费用最高可报销65%。不过,目前可享受这一福利的“名额”有限,今后,合肥将扩大“按病种付费”的惠及人群。
根据《方案》,合肥将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提高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同时,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到2017年,公立医院50%以上的住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
同时,合肥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推进基本医保扩面提标,稳定参保(合)率,逐步提高筹资水平。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实现市域范围内城乡居民在市本级与五县(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的即时结算,并积极做好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系统建设。
关键词:宽带
2020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将达200M
未来,合肥将重点推进“米”字形高铁网建设,开通、加密国际国内航线,建设江淮内陆航运枢纽,构建与全球主要地区、周边主要城市群、重点城市之间高效、便捷的交通通道。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5号线建设,力争到2020年,运营里程达170公里,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的公共交通网络化体系。强化市区骨干道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促进城市组团高效对接。规划建设慢行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
加快推进“宽带合肥”建设,到2020年,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0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无线城市”建设全部完成。
关键词:生态
到2020年力争城市空气优良率达70%以上
《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全市7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水平逐年提高,加快推进中美低碳生态试点示范城区和中欧低碳生态城市试点建设。
以防止“两尘两气三厂”污染为重点,实施调结构、抑扬尘、控燃煤、治尾气,全面启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到2020年,PM2.5较2015年下降10%,力争城市空气优良率达70%以上。(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