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01.04.2016  17:13
摘要 市级取消或部门取消权责事项共17项,取消8项(行政审批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2项,列入动态管理项目1项),部分取消9项(行政审批7项,其他权力2项)。涉及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年检”、“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船舶进出口港口许可”、“市属非公募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颁发”等。

  作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城市之一,合肥又将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上了解到,合肥市将取消或部分取消17项市级权责事项。

  国务院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合肥市有对应项目的坚决取消。合肥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照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21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逐条研究分析,在征求30家市直相关部门的基础上,拟取消或部分取消17项市级权责事项,取消60项县有对应项目。

  其中,市级取消或部门取消权责事项共17项,取消8项(行政审批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2项,列入动态管理项目1项),部分取消9项(行政审批7项,其他权力2项)。涉及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年检”、“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船舶进出口港口许可”、“市属非公募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颁发”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权责清单调整后,合肥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由104项减少到101项(其中保留的审批事项58项,承接的审批事项36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的审批项目7项)。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