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出台新政助力经济增长 含稳定房地产政策
3月23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上了解到,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合肥市起草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当好全省三个排头兵的若干政策意见(讨论稿)》。市长张庆军表示,在对企业的帮扶上合肥下定决心,不是“轻描淡写”的支持。
企业可直接购电降低成本
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讨论稿中,合肥市将继续多管齐下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除了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费用缓缴等政策,合肥市此次还将推出新政,鼓励企业直接购电降低成本。
2015年1月1日起,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正式实施,真正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已经清理过后的99个涉企收费项目,其项目数全国最少,其收费水平全国最低,但是标准全国最严。今后,合肥市将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
在小微企业的帮扶上,合肥市将继续安排资金,充实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对由政府推介的小型工业企业,按银行合同基准利率给予上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财政补贴。对已按照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此外,讨论稿还提出,要支持大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组织企业直接购电。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安徽省就开始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在合肥经济圈内,电力资源丰富的淮南市,曾向省政府递交在合肥开展重点企业直供电试点的申请。通过两市资源共享的方式,可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下决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这一轮的企业技术改造,时间跨度非常长,可能伴随着整个‘十三五’时期。”张庆军表示,合肥市要充分认识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要下定决心给予支持。
在讨论稿中,对符合《合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并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0%-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继续开展技术改造对标诊断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列入对标诊断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此同时,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对优化投资结构、培育消费需求、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张庆军表示,在对企业的扶持政策中,技术改造扶持政策“含金量”会有所区别。不过,扶持政策要跟稳定产能、保持产值挂钩,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
新政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
受中央陆续出台的降息、降低首付比例、降低契税等一系列政策的影响下,合肥市房地产市场也逐渐回暖。与此同时,开发商“捂盘惜售”、“捆绑车位”等违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在讨论稿中,合肥市将出台新政,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讨论稿指出,合肥市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扩大商品住宅有效供应,在商品住宅供应紧缺、库存较少、价格较高的区域,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在商品住宅存量较大区域,控制土地供应。针对开发商“捂盘惜售”违规行为,讨论稿提出: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对商品房已达到预售条件但不及时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经督促拒不申报的,在该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此外,针对捆绑车位的违规销售行为,主管部门要求,商品房配套车位须在住房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预售或现售。工商、房地产等行政管理部门还将密切配合,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查处强制捆绑销售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