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完成首例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工作

06.08.2019  20:22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消息 8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了解到,合肥包河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郭某琪依法进行了特赦宣告,提前解除社区矫正。至此,合肥首例社区矫正对象特赦顺利完成。

  经查,郭某琪,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郭某琪进行特赦,特赦裁定宣告结束后,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局工作人员分别对特赦人员进行了教育和鼓励。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予以特赦,是实施我国宪法确定的特赦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下一步,合肥市司法局将认真总结经验,严格评审筛查,反复核实是否符合特赦条件,确保每一宗特赦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吴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 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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