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提高 城乡“一碗水端平”

19.11.2014  11:31

本报讯    城乡计生特困家庭将实施统一的补助标准;失独家庭再生育,医疗费纳入医保,并享受省市财政1万多元的补助……合肥市将出台《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意见》,从医疗、住房、养老、教育等多方面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家庭给予扶助。

关键词:补助

统一城乡补助标准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以前对于这部分人群的扶助金城乡标准并不统一,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城镇扶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则是190元、210元。意见规定将统一城乡补助标准,计生特困家庭补助也将达到每人每月305元和375元。

同时设立市级专项资金,纳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时,给予紧急救助;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计生特困家庭给予扶助;对计生特困家庭进行探视慰问等。

关键词:住房

优先解决住房困难

除了补助,计生特困家庭还将享受一系列的生活保障,这些保障涉及住房、医疗、养老等多个方面。

首先是住房保障。对计生特困家庭,合肥市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优先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时,优先安排,并考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合理确定户型。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生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其次是养老。由县市区、开发区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特扶家庭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对60周岁以上计生特困家庭人员按照重度、中度和轻度三级失能标准,分别给每人每月发放500元、400元、300元的老年护理补贴。计生特困家庭成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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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失独家庭 合肥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提高 合肥失独家庭补助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