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29.05.2015  11:30

    昨天的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引起关注。该意见分4个政策17条,在金融渠道、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明确要求制定合肥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办法。

  支持建立中小企业平台

  根据该意见,合肥市政府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万元,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建立专业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公共服务平台的市场化、多元化、个性化发展。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诚信企业培育认定。

  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该意见提出,对小微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市政府给予个人在企业收入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营业场所登记手续也将简化,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今年,还将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等级证“三证合一”,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设立小微企业专项资金

  从今年开始,合肥还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合肥市的特点,将设“大湖名城”系列财政金融产品,包括“大湖名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基金”、“大湖名城中小微企业政保贷”业务和“大湖名城挂牌企业成长贷”业务。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