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帮扶十条”助企“过冬”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月9日,合肥市“帮扶十条”政策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困难企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形式出台,通过增加信贷投放、设立转贷基金、发挥国有担保机构作用、创新财政金融产品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抵御寒冬”、“攻坚克难”。在这一政策出台后,我市还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帮助企业脱困。
政府“搭桥”助企解困
今年1月19日~22日,合肥市“两会”召开。期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我市中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而“身处寒冬”的问题。
针对此,市政府紧急召开帮扶工作会议,要求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1月30日,“两会”结束后一周,一场旨在扶危助困的企业解困与减负政策宣传及签约仪式在市政务中心举行。首批22家企业通过政府“搭桥”,同担保公司进行了全面对接。启动仪式上,9家困难企业代表还现场与担保公司签订了融资担保协议,落实出具担保函,贷款金额达1.16亿元。
2月9日,“帮扶十条”以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出台,这一政策从酝酿制定到颁布,时间不过半月余。
放大金融支持效应
从政策制定到出台,“帮扶十条”以最快速度落地,为急需帮扶的企业送去温暖。而政策本身更是颇具含金量,通过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撬动更多资金注入到困难企业的生产经营中。
设立转贷基金,合肥将在“1+3+5”政策体系资金中安排1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风险资金,由市兴泰控股公司、市国有控股公司按照1∶3配套共同出资,专项用于困难企业续贷时周转过渡。按照金融杠杆的放大效应,这1亿元的财政资金经过担保公司增信,再经过银行放大,最终将产生40亿元的融资效应。目前,首批2000万元转贷资金已到位。
帮扶工作主要针对中小微高科技工业企业、就业人员多的老字号服务业企业和总部在肥的建筑业企业,重点对大局意识强、企业信誉好、存续时间长、社会贡献大、市场前景好但面临暂时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帮扶支持。对需要担保的重点帮扶企业,我市将全部纳入“政银担”体系,如发生代偿,按照“政银担”合作机制规定的风险分担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此外,合肥还将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的形式给予企业帮助。实施意见提出,从政府引导基金中切块2亿元,用于增信和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发行“大湖名城”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基金等增信类金融产品,市兴泰担保公司立即启动2015年“基金发行”工作,尽快完成10亿元信托产品发行计划,争取春节前后发行5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批22家企业已经全部与担保公司进行了对接,第二批36家困难企业经过认真摸排、诊断、筛选,已有部分企业与担保公司对接。对于困难企业来说,时间就是企业的生命线。为此,针对首批22家企业,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对接速度,确保银行资金在春节前到位。市财政部门也将在春节前落实5000万元风险转贷资金。
在第一批、第二批困难企业的基础上,合肥还将在节后筛选第三批困难企业,进行持续帮扶。为此,市政府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帮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帮扶困难企业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让越来越多的企业解困受惠。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