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

18.08.2014  11:24

  今后公务人员来合肥公干,如果没有公函将不安排接待;公务接待方面,地区或部门领导人不得参加迎送,标准间和家常土菜成为食宿标配,陪餐人数也有了严格控制,不是想吃都能来吃。日前,合肥市接待办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合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公务接待“33条军规”正式走向实践,公务接待的部分细节也浮出水面。

   来访前请递公函,否则不予接待

  何为公务接待?根据细则,公务接待范围较广,主要包含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今后,接待单位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派出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得要求将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但并非是只要公务人员来了都可以得到接待,投递公函将成为来访前的不可跳过的环节。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或公务通知,告知时间、内容、人员、行程和相关事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规,公务接待今后将实行公函制度。这也就意味着,无公函或公务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将一律不予接待。

   迎送礼仪将简化,地区负责人不参加

  单位要接待的领导或客人来了,要大张旗鼓迎接?这些今后都将明令禁止。根据新规,公务接待必须简化礼仪,且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也不能到处插彩旗和安排群众迎送。同时,某地区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不得参加迎送。

  接待出行活动将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从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单位租用车辆。如果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得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也成为“禁令”。

  公务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将严格控制。同时,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的行为也将禁止。

   住标准间,吃家常菜,不得提供燕翅等高档菜

  公务人员接待中,吃饭、住宿是主要的花销。秉着节俭的原则,新规定在食宿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

  据悉,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单间或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用房。规定甚至细化到洗漱用具,要求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在用餐方面则规定的更加仔细。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安排自助餐或桌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记者还注意到,对于陪餐人数还有详细规定。如果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公务接待将纳入问责范围

  今后,合肥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对国内公务接待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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