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合肥共接网购投诉168件

17.03.2016  15:55

  如今,随着网络消费的普及,网购纠纷与日俱增,那么合肥人去年总共发生多少起网购纠纷投诉呢?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获悉,合肥2015年共受理网络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多元。其中按投诉类型分,网络商品交易类50件,占投诉总量的29.8%;网络服务交易类投诉118件,占投诉总量的70.2%。按受理渠道分,转办投诉63件,占投诉总量的37.5%;直接受理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8%;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接到投诉97件,占投诉总量的57.7%。按申诉主体分,团购类投诉共5起,占投诉总量的3%;婚恋交友网站投诉67起,占投诉总量的39.8%。

 

  网络维权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1、“虚假宣传”

 

  2015年,我局接到多起消费者反映某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投诉。

 

  2015年3月,合肥工商网监接到投诉,合肥某餐饮公司在其网站上宣传获得“合肥市诚信示范单位”、“消费者信赖加盟品牌”、意大利餐饮协会颁发的“意大利名小吃”等荣誉,并和多个电视台、网络媒体开展过合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网站上的内容没有任何证明材料,也从未和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展开过合作。

 

  工商部门认定:当事人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电商假冒伪劣时有

 

  网购已经成为时代潮流,但网购中令消费者困扰的莫过于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然而,当前电商平台信息的不透明加大了监管难度,同时很多商家是自然人,并未进行营业执照登记,而消费者提供的商家地址信息非商家真实地址,从而影响办案效率和消费者维权。

 

  2015年5月,合肥工商网监对销售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合肥市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通过在某购物网站上开设的网店销售某品牌女装。其经营的两款牛仔裤经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检验,判定样品检验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和使用说明。

 

  卖家的行为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服务类申诉增多

 

  根据统计,2015年受理的投诉和咨询问题中,服务类投诉67起,占投诉总数的39.8%,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办结67起。服务类申诉主要集中在团购、网络婚恋交友等行业,其中婚恋交友网站投诉案件占比较大。

 

  合肥工商局网监局指出,主要原因在于:“会员信息不真实”、“服务质量不满意”以及“个性需求难满足”三方面导致。目前,合肥地区婚恋交友网站大都未采取实名制注册。因为注册简单、没有门槛,在婚恋网站认识产生欺诈行为、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一批消费者投诉“网站涉嫌存在虚假会员以各种理由拒绝线下见面”、“在线交友对象推销网站附加服务”等。

 

  此外,消费者普遍反映,他们对服务模式不认可、注册会员前后服务态度差异大等方面。加之婚恋网站的服务大多关注服务数量而不关注服务质量,不能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婚恋服务。尤其在消费者已经缴纳相应的会费之后,降低服务质量,或者提出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话题。

 

  4、维权难点多,举证难成维权阻力

 

  相对于现实交易而言,网络消费维权难点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网店经营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逃避责任、异地维权加大维权难度、部分服务领域存在垄断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存在、消费者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鉴定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要原因。而其中举证难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要阻力,消费者无证可举,导致维权无门的事件时有发生。

 

  此外由于鉴定成本高,一些消费者在买到假货之后大多选择退货退款、换货,或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很多国外品牌专柜只对正规渠道的商品负责,对于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因无法判断其货源,无法对产品进行检验,而很多第三方质检机构亦不接受类似国外品牌商品的质量检测业务。”合肥工商局网监局透露,考虑到商品真假鉴定专业性太强,一般消费者不具备商品专业性知识,尤其对于外贸产品的真伪鉴定,举证难度更大。(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