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机构将强制实行垃圾分类 包河率先启动试点

01.08.2018  03:13

合肥 热线讯 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途径,此前已在合肥多个居民小区逐步推广。日前,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委了解到,今后除居民小区外,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也将强制实行垃圾分类,并将于今年年底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

包河率先启动三单位首尝“螃蟹”

日前,合肥市包河区率先启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该区城管执法大队、市容环卫服务中心、滨湖新区城管办等三家单位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启动垃圾分类后,上述单位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将改变以往混合投放的模式,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共四大类,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目前,试点单位分类收集设备布设工作已经完成。

在该区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区,记者看到,每层楼道内都布设有一组“两分类”的不锈钢垃圾箱,在一楼公共区域,布设有一组蓝、绿、红、黄四色的120L“四分类”标准垃圾桶。“办公室内产生的垃圾主要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先投放进楼道内的两分类垃圾箱,每天再由工作人员集中投放到楼下对应的四分类标准垃圾桶。”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害垃圾和职工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则由职工直接投放进四分类标准垃圾桶。

建立生态账户分类情况一目了然

针对试点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该区实行积分制管理,每个单位会获得一个专属生态账户和二维码。工作人员在集中投放可回收物前,会先在可回收物上张贴本单位的专属二维码,回收企业在回收过程中,根据可回收物的类型、质量,向二维码绑定的生态账户内返还相应数量的积分。“积分不仅可以用来兑换办公用品,最主要的作用是可以结合公共机构的规模、人数,科学评定执行垃圾分类的效果。”该区城管委环管科科长吴琼表示,如果积分显示公共机构落实垃圾分类情况不理想,将及时督促整改完善。

据悉,为保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效果,该区在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同时,同步在试点单位开展“两级培训”。一级培训主要面向公共机构负责人,培训内容包括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等;二级培训面向公共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帮助他们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目前,一些工作人员还无法准确区分哪些是可回收物,哪些是有害垃圾。”吴琼介绍,开展”两级培训”过程中,将组织专业人员走进公共机构进行宣讲。

年底全面覆盖处置链条正逐步完善

吴琼介绍,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将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根据《合肥市 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全市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都将强制实行垃圾分类,今年年底实现全覆盖。

目前,针对分类后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等四大类垃圾,中端收运和后端处置链条也正在逐渐完善。据了解,可回收物将由垃圾分类企业运往分拣中心二次分拣后进行相应处理实现资源化再利用;餐厨垃圾由收运企业统一运往合肥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用于生产生物有机肥等生态产品;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收运、分拣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则通过传统收运渠道进行收运并用于发电等用途。

(通讯员:田守锋 崔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