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业上市 可申请最高200万资金支持

10.12.2014  02:23
记者从 合肥 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出炉。
  
  过去,合肥市在扶持企业的时候,更侧重于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此次实施细则会另有侧重,不仅会有“锦上添花”的政策扶持,也会有“雪中送炭”的福利,给予身处困境、刚刚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一定帮助。以临上市企业为例,在证监局完成备案的企业可申请预拨上市费用(预估)10%的专项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获政府推荐小型工业企业可得贴息补助
  
  民营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提升自身品质,对此合肥市通过多项奖补措施对企业进行引导。
  
  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合肥市将给予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可获得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 安徽 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企业,在已获国家、省奖励之外,还能获得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也能得到60万元奖励。
  
  另外,对于由市政府推介的小型工业企业,合肥市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凡企业上缴各项税收增长10%(含10%)以上的,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上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财政贴息。贴息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上缴的各项税收总额市级留成部分。
  
   临上市可申请预拨最高200万资金支持
  
  合肥市鼓励民营经济组织进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等,并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在证监局完成备案的企业可申请预拨上市费用(预估)10%的专项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完成股改的拟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可申请预拨50万元和挂牌费用(预估)50%专项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首发上市以及重组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合肥市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成功发债融资的中小企业,市财政按发行额度的1.5%,给予最多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此外,合肥市还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分别针对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向的行业和企业,高端创新团队来肥创办企业、种子期科技型企业等给予融资支持。
  
  入选“千人计划”可获50万配套资助
  
  近年来,合肥在引进人才方面给出多项政策扶持,在实施细则中也特别提到,合肥将实施“人才安居行动计划”以及“人才生活保障计划”。
  
  其中,安居计划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公寓”,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可按政策规定选择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入住“人才公寓”。
  
  生活保障计划支持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另外,合肥市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做好上级人才项目申报和人选推荐工作,给予重奖留住人才。每年度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专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配套资助。
  
  江淮晨报 江淮网记者 于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