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今起企业"年检"变"年报"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01.10.2014 08:02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合肥市35万余户各类市场主体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工商年检制度随之被告终。
企业10月1日进入“年报”时代
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了解到,合肥市各类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安徽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联系方式,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年度报告需要涵盖的内容还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情况及经营情况等信息。不过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
记者了解到,10月1日后,可通过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ahcredit.gov.cn:9090/ECPS/search.jspx)查询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年度报告信息以及企业自行公示的相关信息。
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促进注册资本登记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截至8月底,合肥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52910户,同比增长11%。
“宽进”的同时需要“严管”。“年检”改“年报”,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准入门槛后实现“严管”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将促成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不仅如此,年报制度也减轻了企业负担,不必每年跑工商部门进行年检审查及盖章。(合肥日报,记者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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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14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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