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手房“底细”全部要上网 过渡期3个月
昨天上午,合肥市二手房中介机构负责人齐集合肥市房地产大厦,参加二手房网签系统培训。酝酿多时的二手房网签正式启动。合肥市房产部门人士表示,9月将是合肥市二手房网签的启动期,实施范围将包括合肥市区以及四县一市全域。新规暂定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内市民可自选网签或是手签合同。
虚假房源难生存
目前合肥二手房市场,卖方处于优势地位,中介机构往往将房源视作资源,在录入房源的时候,只会录入其坐落、大概面积、楼层等,一些必要而详细的信息也许并不齐全。甚至有些中介机构为了吸引客源,故意发布虚假房源。实施二手房网签后,房源的发布者和录入者,责任将更加明确。
实施二手房网签后,卖房人在中介机构发布房源时,须提供房产证、个人证件等信息;如果卖房人非产权人,还需要提供产权人授予的委托公证书。中介机构如果不熟悉房屋情况,还须到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馆查询房屋信息,证实房源有否被查封或者被执行等情况;卖房人也须在中介见证下签署《房屋状况说明书》,确认提供房屋目前状况的真实性。由于房源发布须将房产证编号输入网签系统,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的情况将会被杜绝。而核验房源信息的环节,可以有效卡住“假房东”以及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影响交易的房源,确保房源真实性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成交率。
交易时间会缩短
合肥市房产局副局长司明表示,二手房网签系统运行,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选择交易资金托管银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原来的二手房交易环节包括二手房资金托管等环节并不会因此更改,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没有变化,并不会增加麻烦。相反,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办理进程。
如果买卖双方未通过中介协助完成交易,而是自行完成交易的,则可以直接前往房产登记管理中心现场,委托签约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代办。
网签合同有期限
网签系统相比手签合同有颇多讲究,市民需留意。为了防止中介或者是买卖哪一方私下更改、撤销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网签合同的时候,必须独立设置买方密码和卖方密码。
另外,网签系统运行后,房主的房源依然可以在多个中介机构发布房源,而一旦其中一家中介完成网签,则房源信息将实时更新为“已签约”状态,其他中介将无法再进行交易。这一方面可以防止“一房多卖”;同时,也可能出现中介故意利用手中的网签权限,随意占用房源信息,甚至有些在产权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将网签信息提交完成,导致该房屋无法再进行交易。为此,合肥市规定,网签合同都将设有一个期限,如果网签完成一定时间内未继续进行过户等交易环节,则自动失效,房源继续显示为可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