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给利辛法院送去三面锦旗

09.06.2015  13:06
 

  安徽法院网讯        6月3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魏竹梅一行四人远赴亳州市利辛县送来三面锦旗,一面锦旗送给利辛县政法委,上书“坚强领导坚强后盾,通力协作捍卫法治”,一面锦旗送给利辛县公安局,上书“英勇无畏忠于职守,鼎力协作共筑和谐”,一面锦旗送给利辛县人民法院,上书“两地携手促公正,合力执行显神威”,以感谢三单位对“5•21”异地执行活动所给予的鼎力协助和保障服务。

  2012年7月30日,合肥某贷款公司与合肥市某门窗有限公司、安徽某玻璃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经合肥中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合肥市某门窗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偿还贷款公司借款300万元,并支付利息48000元及律师费用102000元;安徽某玻璃公司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合肥市某门窗有限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土地、房产均被抵押和查封,安徽某玻璃公司于2012年停产,且外欠债务达1.2亿元,厂区除了一栋被查封的综合楼和三栋未建成的生产车间外,只有生产玻璃的机械设备可供执行。于是,合肥中院对诉讼保全的三套机械设备进行评估、拍卖。因拍卖流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合肥中院裁定被执行人安徽某玻璃公司将三套设备以拍卖保留价交付合肥某贷款公司抵偿债务,但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

  强制执行势在必行,可摆在合肥中院面前的困难是:曾通过网络平台发帖追讨工资、多次到劳动局、信访局反映的工人和诸多比较关注安徽某玻璃公司的风吹草动的债权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极大可能会阻挠执行。合肥中院就此案执行与利辛法院进行了沟通,要求利辛法院能协助配合予以强制执行。利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国钧亲自参与了协同执行方案的制定,将执行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利辛县委副书记、县长程修略高度重视此案执行,在作出“全力保障合肥中院顺利执行,依法依规核实保障工人工资兑现”的批示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保杰四次召开执行相关会议,听取各参会单位的意见,充分研究对策后,制定了政法委统一指挥、统一分工,法院主导、公安等多方参与、人大现场监督的执行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合肥中院能够顺利执行,强制执行前几天,利辛县委县政府和利辛法院就召集了相关债权人和工人,向他们阐释法律规定,表明会依法尽最大可能保护他们的诉求,并妥善落实工人工资。利辛县公安局根据方案要求组织50名防暴警察维持秩序,处理突发事件等,组织30名交通警察进行交通管制。利辛法院组织50名执行法官及法警配合合肥中院进行现场警戒、突发处置和执行实施,又邀请工业园管委会人员见证执行,协调相关事宜,邀请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

  5月21日早晨6时许,合肥中院带领全市法院63名法警和16名执行人员远赴利辛县工业园和利辛各协助方汇合执行。6点40分,两名相关利益人妄想阻挠法院的执行,突发事件处置组的法官和法警们果断将他们强制带离执行现场。上午,陆续有被煽动的约50名“艾滋病人”采取围观、冲撞警戒线、睡在大门口等方式,试图阻碍执行。一方面法官、法警和利辛公安宣传解释、合力劝解,一方面党委政府组织当地干部劝说带离现场。不听劝阻的,果断处置,坚决驱离现场,保障了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

  合肥中院副院长魏竹梅同志在感谢会上说:“这次异地强制执行出动了合肥、利辛两地法院干警200余名,60名拆卸工人,41辆保障车辆,首次使用了远程执行指挥系统,这是合肥中院乃至全省法院系统最大的一次异地执行。这次强制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充分体现了利辛县党委政府依法治县的理念,也见证了利辛执行联动机制在利辛县党委政法委的正确运作下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彰显了两地法院联手合力执行的威慑力,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