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两毒贩被判处死刑:物流快递成运毒新渠道

21.08.2014  05:31

  看着平常的一车荔枝千里迢迢从广东陆丰市运倒合肥,却被毒贩藏匿2.5公斤的冰毒。8月20日上午,该起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在合肥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傅俊、范俊分别贩卖毒品冰毒3509克及1450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当天安徽省高院和8个中级法院29个基层法院共宣判了毒品犯罪案件87件16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55人,并依法执行一名毒品犯罪分子死刑。记者了解到,在法院已经审理的涉毒案件中,通过物流、快递运毒,已经成为毒品交易的新手段。

   毒品犯罪案件和毒品数量逐年上升 4781人被判刑

  “近年来,安徽省毒品犯罪案件持续高速增长”,安徽省高院副院长石德和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2011年至2014年6月,安徽省各级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288件,判处犯罪分子478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151人。

  此外涉案毒品的数量也在逐步上升,2011年以来涉案毒品数量基本不超过1000克,而近年来,万克以上毒品案件也时有发生,2011年开庭审理的临泉县韦士义走私、贩卖毒品案件,涉毒海洛因数量达到58千克。

  当天,合肥市中院也对外公布一组数据,2011年至2013年,合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44件,判处被告人968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为925人,判处无期徒刑的为33人,判处死缓的为5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为5人。涉案海洛因等毒品数量超过1000克的案件达10件,其中2011年度数量最大的毒品案件为甲基苯丙胺类1807.4克;2012年度数量最大的毒品案件为甲基苯丙胺类4575.3克;2013年度数量最大的毒品案件为甲基苯丙胺类毒品2019.4克。

   物流、快递成交易渠道 女性犯罪在增加

  石德和透露,除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无业者居多等特点外,毒品犯罪案件还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传统毒品主要是海洛因、冰毒、K粉、麻古、摇头丸等,近年来,在全省法院系统审理的毒品案件中又出现大麻、神仙水、宝马水、奶茶等新类型的毒品,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因此贩卖毒品的数量亦呈上升态势,从以往的贩卖冰毒数十克到如今动辄数千克冰毒。

  “毒品犯罪手段更加复杂、隐蔽”,石德和介绍,毒品犯罪分子藏毒、运毒手法日趋多样,网络售毒、物流快递运毒、人体藏毒等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在2012年合肥市审理的黄启武运输毒品案件中,被告人采取吞服包裹毒品的避孕套方式运输毒品300余克。

  此外,合肥市中院报告分析显示,女性参与毒品犯罪及吸毒人员的低龄化是近年来的一大特点,许多女性、未成年人因其性别特点、涉世不深而感染上"白色瘟疫",成为毒品的消费者,而高额的毒品消费,又让女性和未成年人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演变为毒品犯罪的实施者。

   从严从快挤压制贩毒空间 加大容留吸毒的打击力度

  2012年,合肥市审理了公安部挂牌案件"2.28"专案,也是合肥建国以来贩卖冰毒数量最大的案件,被告人余国强、梁永高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已被最高法院核准并已执行,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直以来,安徽省法院系统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石德和介绍,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快审严判”的原则,运用刑罚手段,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加大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此外,安徽省法院系统还把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的执行作为加强惩治毒品犯罪案件的着力点,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挤压掉毒品犯罪分子贩毒致富的幻想。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相关财产的查控力度,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为财产刑的执行奠定基础。

  “从严从快审理,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的打击力度”,合肥市中院院长许建透露,合肥市两级法院在对被告人处以自由刑的基础上,还对被告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同时对被告人涉案的毒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从而在经济上对被告人予以严厉惩处,防止被告人因毒品犯罪而获取非法高额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