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市民带宠物猴逛街引围观 网购还送衣服尿不湿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昨天,有合肥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2000 反映,29 日晚上,他在清溪路的一家超市内看到,有人驮着一只猴子逛超市。猴子还穿着宠物衣裳,很可爱,很讨人喜欢,很多人看到后都围过来拍照。“不过能把猴子当宠物养吗?它会不会携带一些病毒,如果咬伤人,会不会被传染?”该市民也很担心。
3 月29 日晚,合肥市清溪 路,一位市民携带猴子逛超市。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调查:网上售卖可空运全国
那么合肥有店家把猴子当宠物出售吗?对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宠物店并没有发现,有店家直言,“卖猴子是违法的。”一家宠物诊所的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遇到过有居民带猴子来看病的。
和实地走访情况不一样,在网上却有人公然把猴子当宠物出售,“诚信出售”、“自产自销、价格公道、品种纯正、手续齐全,可以上门看猴,全国可以空运送猴”……各种宣传语很是吸引眼球。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一个商家。
该商家称,他们的养殖场地在海南,出售2~3 个月大小的石猴。一只2500 元,还送笼子、衣服、奶瓶、尿不湿等。“我们是有证的。宠物猴养不大,我们会打好疫苗,到时候你可以把它带出去逛街逛超市。全国空运,两天就能到。”
见记者起了疑虑,商家表示,现在还有猴子卖,明天就不一定有了。可以先付一半定金,等猴子到了再付另一半。同时,记者在网上梳理发现,也有网友通过网络购买猴子,结果付了钱却遭遇上当受骗的经历。
专家:个人不许养猴当宠物
那么市民反映的这只宠物猴属于什么品种?个人能否把猴子当宠物养,对此记者采访了合肥市野生动物园动物管理科张志忠科长,
“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只要是灵长类的动物,最低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从视频上看,这只宠物猴应该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把猴子当宠物养,这是不允许的。”张志忠说,如果有企业想养殖猴,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场地,二是技术力量,三是许可证。“企业要提交相关材料向林业部门申报,一般是以公司名义,个人不可以养。部门现场评审后,如果可以饲养,将会发放许可证。”
张志忠强调,即便企业具备了养殖条件,一般是对接景区或动物园用作观赏或给科研机构作实验用途,不可以把猴子拿出来展示,也不允许向个人对外销售。同时,如果猴子咬伤或抓伤人了,要尽快到疾控部门注射疫苗,不能轻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责任编辑:陶娜 文章关键词: 宠物衣裳 讨人喜欢 不允许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