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夫妻担心房价下跌甩卖房产 事后后悔欲多占钱被起诉

09.09.2014  11:58
摘要 : 一份52万的购房合同,一份75万的购房合同,两份合同在去年“国五条”出台前后的背景下,究竟孰真孰假?

  一份52万的购房合同,一份75万的购房合同,两份合同在去年“国五条”出台前后的背景下,究竟孰真孰假?近日,瑶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担心“国五条”威力夫妻俩甩卖房产
  
  2013年3月12日,距离合肥”国五条细则”出台的时间已经很近,因担心二手房交易收取个税,陈斌夫妇急匆匆来到刘强经营的房产中介公司咨询卖方事宜,因卖方要求急切,刘强与妻子李燕打算自己先买下陈斌夫妇的房子。随后,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约定将涉案房屋以5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燕,中介费、税费由李燕承担。李燕向陈斌夫妇支付了定金2万元。
  
  买下房屋后,刘强为了筹集资金用于房屋装修,故意做高了交易房价,以期从银行多贷款。3月21日,双方又签订售房款为75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份,李燕并以此价格向税务部门交纳了过户税费。
  
  3月28日,双方把售房款为75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对于已付定金2万元以外的购房款73万元,双方约定在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进行托管,其中陈斌夫妇得除定金外的50万元,李燕拿回余下的23万元。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