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供销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

28.04.2015  18:51

      4月24日,阜阳市供销社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樊芳清就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决定》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市系统要认真贯彻省社4月21日专题会和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履行职责,狠抓落实,以《决定》精神为指导,推动综合改革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供销社主任、直属企业负责人、市社机关全体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社主任围绕学习传达《决定》、落实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下步重点工作安排进行汇报交流,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冬秋全文领读《决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耀华传达了省社主任钱斌在省供销社学习贯彻《决定》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樊芳清结合阜阳实际就《决定》起草的背景过程、总体框架、主要内容、扶持政策等内容进行解读。樊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出台的《决定》是时隔20年,再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的供销社改革文件,指明了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方向、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是指导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系统上下要深刻认识文件出台对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供销社的新要求,明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关于下步工作,樊主任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和直属各企业要围绕大局,以贯彻省社专题会和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重点,狠抓落实。一要大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敢于担当职责,认真落实职责,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二要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联合;三要大力创新供销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整体实力;四要围绕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编制项目,积极争取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抓紧成立深化供销社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六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考核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对各地学习、宣传、落实《决定》情况的督查,对一季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改革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评比,有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