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双涧镇: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 提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形势,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逐渐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主要叫法有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最近两年逐步规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需要在农委备案,在工商部门注册。去年开始要进行年审,逾期不年审的,名称将被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找到了新的路子,这种合作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从保护农民利益角度看,运作规范的合作社,农户可以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效益这就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了一个层次。但目前此类情况不多。
一、农民专业基本情况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登记要求较低,导致目前规范的合作社较少,比例偏低。2013年起,亳州市政府将扶持和发展合作社作为衡量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考核指标,使得蒙城县合作社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多。就拿双涧镇来说,截至6月底,该镇在农委备案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共有48家,其中农机合作社17家,种植合作社27家,养殖合作社4家。
二、存在问题
(一)规模小,带动力差
已注册的合作社中,绝大多数都是只有一个创办人,社员都为空无,有些创办人甚至不理解合作社的意思,只是认为创办合作社可以争取上级补贴。找几个身份证,取个名字注册一下就算成立了。不能起到带动作用,稍微正规点的合作社与农民也仅有买卖关系,没有利益共享关系。
(二)管理不规范
各项制度不健全,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监事会、理事会制度等大都只是贴在墙上用于检查应急的,并没有真正遵照执行,大部分没有建账,财务状况空白。
三、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提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发出之后,农业部等国家九部委联合作出《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规范管理、发挥章程作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章程制定和修改完善必须经法定程序通过。成立后,农技人员及时指导、监督到位,促使其规范经营,没有实力的,逐步淘汰掉,慢慢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二)落实并加大扶助政策
虽然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初衷是想争取国家补贴,但真正得到补贴的并不多,该镇几年来得到省市县扶持的合作社不超过10个,且大都是实物补贴,补贴数额较小。这样一来,也打击了一些合作社规范经营的积极性,致使合作社成立后都成了鸡肋,只留下一个名称而已。针对此情况,建议上级部门能够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扶持的基本条件是规范经营,能够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1.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一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民承包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快培育农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大力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领域,带动服务型规模经营。
2.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进商效农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综合效益。一是围绕高效农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到高效农业发展到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到哪;二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扶持高效农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三是切实保障农民获得更多的高效农业建设成果。
3.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实现集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一是积极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扩大农村社区股份合作,促进集体资产增值保值;三是建立健全扶助政策体系,促进加快发展。
4.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培育新型农民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批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农民队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农民自我管理、对外经营和参与合作社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社会化服务,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三是强化合作意识培养农民团队精神和互助精神。
( 来源:蒙城县双涧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