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自律 合肥首推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安徽法制报]

08.10.2014  16:43

本报讯  9月29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自律管理,合肥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司法鉴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个司法鉴定行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据介绍,惩戒手段由轻到重,分为训诫、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和取消会员资格五种。根据《办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书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在停业整顿期间继续执业的;受到刑事处罚的;提供虚假证据,给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将被取消会员资格,同时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其许可证书或者执业证书。

在一年内发生两次同一性质应予惩戒行为的,或者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编造、隐匿或者销毁证据的,逃避、抵制、阻挠调查,对投诉人、证人和有关人员打击报复的,应当从重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还设置了年度诚信积分,每名司法鉴定人每年积分为20分,五年一个积分周期。受到训诫处分的,一次扣3分;受到行政处罚的,一次扣20分。每年度扣分达到20分的,该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脱产规范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吴昊蒋俊 记者 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10月8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