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加强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日前省厅出台《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按照“设施规范化、职责规范化、运行规范化、服务规范化”的标准,推进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两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三年的努力(2014年—2016年),全面建成资源整合、设施完备、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具体目标是:2014年50%、2015年所有的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2014年50%、2015年70%的已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2016年所有的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意见》提出了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主要任务。一是设施规范化。统一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名称和标识,落实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服务窗口,明确办公设施标准。二是职责规范化。明确司法行政服务站承担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有偿法律服务指引等七项服务和司法行政工作室承担的六项服务职责。三是运行规范化。加强司法行政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多渠道工作经费保障模式。四是服务规范化。以司法行政服务站、司法行政工作室为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系统内资源集聚效应,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强化信息化应用,依托全省司法行政网上社会服务平台,创新基层司法行政网上服务新模式。
《意见》还就争取重视支持、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验收、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