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司法所24名司法所长获表彰[安徽法制报]

14.07.2016  01:39

本报讯 7月7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传来喜讯,我省23家司法所和24名司法所长分别摘得“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视基层基础建设,精心组织实施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司法所建设提升工程、基层信息化应用质量提升工程、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提升工程等专项活动,司法所实现硬件设施、业务建设和所务管理齐头并进,形象明显改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司法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长丰县司法局下塘司法所等7个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肥西县司法局紫蓬司法所等16个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合肥市蜀山区司法局西园司法所所长陈伟等24名司法所长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省司法厅号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品格、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的公仆情怀、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敬业精神以及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扎实进取,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7月13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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