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部署实施司法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提升工程

14.06.2016  11:48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日前,合肥市司法局结合省厅2016年度基层工作要点和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在全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司法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提升工程。一是规范实施业务用房“四有”项目,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为基础,积极落实有“司法行政服务站、业务功能室、微机档案室、人民调解庭”,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功能布局,开展一站式服务,打造规范化新格局。二是规范实施制度公示“五上墙”项目,统一制作“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信息公示、人员去向”上墙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三是规范实施形象识别“六统一”项目,对司法所“颜色、徽章、标牌、标识、外观、卷宗”进行统一设计、制作,增强司法所的识别度,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四是提升所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司法所职责、司法助理员行为规范、信息公示、岗位目标责任、业务流程、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制度,全面推进所务公开,做到“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五是提升基层队伍专业化水平,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多种形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司法所干警分级培训,培训面达到100%。六是提升职能发挥规范化水平,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任度,把司法所建成群众满意的基层服务单位。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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