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积极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一是把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中心任务,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指导思想,做到第一时间动员,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行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洪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下发《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在防汛抗洪救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知》,对全系统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全系统干警职工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戒备和临战状态,切实增强防汛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抗洪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防汛抗洪工作领导分工责任制,分管领导分别对接一个基层单位,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分别设立局机关防汛抗洪工作组、教育疏导组、综合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宣传信息组等5个防汛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发生汛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灾害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措施有力、有序、有效运行,切实提高防汛抗洪应急应对能力。三是要求截至7月底前暂停局机关干部职工休假审批工作,全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待命,确保汛期信息畅通和通讯畅通。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告要准确及时,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发生。按照对口联系工作机制,要求各科室于当日下午17时前,将对口联系的县区防汛工作基本情况报送至市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上级部门,为上级部门作决策参考。四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纪律,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决执行防汛命令,落实防汛责任,将防汛抗洪抢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防汛抗洪抢险任务圆满完成。
(芜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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