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三调联动”项目体系建设

11.06.2015  18:58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在调解中的枢纽作用,每月利用综治例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互通矛盾纠纷信息,加强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及有关单位的联动。二是针对复杂矛盾纠纷,通过参与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共同调解等联调联动形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通过诉前调解和警民联调等方式,不断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衔接联动,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突出社会矛盾化解,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四是将人民调解与“六五”普法结合,在调解过程中贯彻法制宣传,普调结合,相互促进,推进群众依法维权。

(泾县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