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司法局建立基层司法所管理档案制度

08.06.2016  17:03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管理,强化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所的指导,日前,安庆市司法局出台文件在基层司法所建立管理档案制度,要求司法所管理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将利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外网向社会进行公布,主要内容涉及司法所所容所貌、办公场所位置、办公电话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信息;纸质档案在电子档案基础上,要求各地对司法所工作状态、获奖情况、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以及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该所巡查内容以及整改、司法所资产情况记录在案,按市局、县局、基层司法所三级分别存档。为确保管理档案材料真实性、鲜活性,安庆市司法局要求各地指定专人负责,了解和掌握材料信息来源,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核实。

(安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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