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建立四项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10.04.2017 21:5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建立信息宣传常态联络制度。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联络员队伍,局机关各科室、县(区)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明确1人为联络员。
二是建立信息宣传统计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检查一次信息报送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各单位上报信息和信息采编情况,对信息工作突出的单位及时进行表扬肯定,对信息工作滞后、未完成信息采编任务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建立信息宣传审核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宣传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宣传负责科室统一负责省厅内网首页信息和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的审查、报送工作;各科室、部、中心、支队等通过内网直接向省厅对口业务处室报送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重要信息和向司法部报送的信息,由信息宣传负责科室审查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四是建立信息宣传年度考核制度。根据《铜陵市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按季度对采用的稿件进行奖励,将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年度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甄选年度优秀信息、新闻稿件汇编成册发放至各单位,供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参考学习。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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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7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