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司法局建立四项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12.2017 20:1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建立法律服务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制定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行业以及法律援助人员等五类人员的信用等级和量化标准,建立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在门户网站更新信用信息和奖惩记录300余条。二是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制定“红黑名单”的认定、报送和发布程序,对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法律服务人员,降低信用等级、曝光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落实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措施。三是建立法律服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已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师和公证员签订面向社会公开执业诚信承诺书200余份,2018年上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普遍签订承诺书。四是实行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公开制度,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设“诚信建设”专栏,将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文件、信息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奖惩信息全各上网公布。目前,该局已被该市确定为四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之一。
(安庆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2.12.20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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