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四项措施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7.03.2015 10:0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扎实做好基层服务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和谐。坚持把“枫桥经验”与该区实际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遍布城乡的优势,以“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为载体,着重加强医疗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彰显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的矫正思路,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实行规范化运行、人性化管理,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继续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安置、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着力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资源,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法律服务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深入研究为政府重大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措施和办法,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招商引资等项工作的服务质量,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稳固提高法律援助效果,服务惠民利民工程。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要为主线,通过扩大法援受案范围、降低受援标准、下放初审权等一系列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受援人群。加强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畅通“绿色渠道”,采用“一站式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咨询零距离、受理零障碍、质量零投诉”。四是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服务政府法治建设。以“六五”普法验收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作用和广场、街道、车站等场所建设普法阵地作用,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
(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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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