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28.05.2015  17:15

 

一是制定《宣城市司法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司法鉴定所诚信建设工作制度机制。二是为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工作者逐人建立诚信档案,全面、真实记载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诚信状况。三是采取设立公开电话、建立公开专栏、发布公开信息等形式,及时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及其从业人员年检注册情况、违规违纪情况等向社会通告或披露,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司法鉴定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对信用好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不讲诚信、破坏信誉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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