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四大抓手”夯实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

11.08.2016  18:08

 

一是 抓建设,完善硬件设施。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站的办公用房建设,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配备内外网电脑、扫描仪、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满足信息化办公要求。从而落实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站“六有”,即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标牌、有制度、有工作台帐。 二是 抓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将近几年录用的公务员和局机关青年骨干充实到司法所。同时挑选经验丰富的综治专干及法律工作者充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站。通过省级示范所的创建和复评、岗位练兵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 抓业务,提升工作水平。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规范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加强业务管理。同时设立便民示范窗口,提高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 抓督导,切实提高实效。区司法局党组建立了局领导联系点制度,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进行检查指导。将各项业务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具体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经常督导,相关科室实地帮助、基层司法所(站)具体落实的工作良性推进格局。

                                         (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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