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司法局四举措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5.06.2018  10:15


一是完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全市老旧司法所翻新改造和置换工作,保持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独立规范使用,加强对工作滞后县区的督促指导,全面完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任务,优化、完善功能区域划分。目前,全市171个司法所业务用房总面积27309平方米,所均面积达160平方米,上半年共投入经费197万元。 二是选优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 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司法所新进公务员招录力度。加强司法所人员被借调借用的有序管理,稳定司法所工作骨干队伍。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理员、安置帮教协理员。目前全市共有司法所工作人员601人,其中专职在编358人,聘用223人,兼职2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259人,副科级司法所长均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 三是发挥司法所职能优势。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摸排纠纷线索7139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575件,代表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纠纷3522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36条,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250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71件;解答法律咨询18328人次。 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 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识标牌、服务指引、背景墙、公示栏、服务厅、接待窗口的形象外观。在太和县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督促各地规范全市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形象识别系统的公共法律法律服务工作站93个,配备工作人员355名;工作室460个,配备工作人员837名。

(阜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