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3.02.2018  17:01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 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执业档案,以基本信息、行为信息和警示信息为主要内容,详实记录并实时更新,实现诚信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并真实有效。 二是开展诚信教育。 建立常态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的行业诚信教育机制,将诚信教育纳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机构相关培训内容,推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执业理念。 三是实施专项巡查。 建立诚信规范执业专项巡查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诚信规范执业专项巡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对办结案件实时回访,征询当事人意见建议,及时查处存在问题,全程监管服务质量和诚信状况。 四是完善监督体系。 深化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对接互动,邀请行风监督员对诚信状况进行评议,将诚信执业列入行业评先选优,构建并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五是严格实行奖惩。 将诚信执业纳入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考核,加大权重,对诚信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诚信缺失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程序申请注销执业资质。

(宣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