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司法局五个强化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14.08.2015 16:2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强化监管安全预警专报。市、县区及时总结每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动态分析,统计上报当月新增加和解除矫正社区服刑人员名单、受理委托评估、手机定位和刷证报到、监管审批和违规处罚等数据和情况说明,加强公检法司之间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数据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二是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市、县区司法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采取每季度定期和特殊时段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现场观摩、查台帐、随机抽查、个别调查等形式,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点、训、教(暨集中点验、训诫、教育)专项行动,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道德素养和悔罪自新意识。三是强化执法平台保障。各县区设置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管理局(办),负责人均高配副科,与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办公,中心均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聘请心理咨询师3-5名,并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示、外出管理、日常报告、帮教帮扶、社区服务等制度,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强化心理矫治功能。与市心理学会合作,挂牌成立“池州市社区矫治心理矫治研究中心”、“池州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 和“县区心理矫治联系点”,开展心理健康集中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等活动,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特征,排除潜在的负性心理因素,改变其不良的认知行为,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强化 “黄丝带帮教活动”。建立由民盟盟员及司法干警和部分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黄丝带帮教志愿者队伍,按照帮教志愿者专业特点开展排查走访,谈话教育,告诫社区服刑人员正确认清自身处境,摆正心态,积极矫正,认真改造,把风险降到最低值。
(厅社区矫正工作、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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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