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三个注重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注重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平台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基层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同步推进,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或联合调处中心等场所,全面推进县(市)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6个,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站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并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协调、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融入合肥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建设,成为全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首批四家(公安、人社、司法、民政)成员单位,并完成初步建设方案。市、县(市)区“12348”服务平台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二是注重建设标准,强力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县(市)区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命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服务窗口,统一公示相关信息,配备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实现制度化管理。司法行政服务站统一命名,配备必要的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统一命名,实“六有”要求。三是注重工作保障,强力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依托基层服务平台设立服务点。结合社区律师、巡访律师和法律顾问体系建设,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搭建平台。突出人员经费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司法局统一调配,工作经费纳入机关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公益性岗位等人员以专兼职方式,并落实工作经费;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室,配备了必要工作人员,有的聘请专职人员。部分地区通过人员补助、个案补贴等形式落实基层工作站(室)经费保障。突出素质能力提升,举办全市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服务站”主题培训班,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讲解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等司法所日常接触较少的业务知识;设计、印制司法鉴定及公证宣传画册近4万份,发放到每个司法行政服务站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室。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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