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月12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与两局一院和律协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作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之春与两局一院纪委书记签订落实监督职责责任书,并作工作报告,厅党委委员、巡视员王春敬主持会议。厅领导夏月星、张国安、夏训发、沙奇志出席会议。
洪禹候指出,要清醒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4年,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特色鲜明、系统联动、深入发展的较好态势,形成了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系统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深刻认识党和人民、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洪禹候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强化政治意识,强化团结意识,强化程序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强化原则意识。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在解决问题上认真,治庸提高能力,治懒增强效率,治散凝心聚力,治奢保持清廉。要在执行落实上较真,尤其是把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教育实践活动后的“四风”问题列为重点,一抓到底,不断建立健全反“四风”长效机制。要在责任追究上动真,进一步强化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问责主体,做到有责必问。三是切实扎紧制度篱笆。深化纪检监察运行体制机制,确保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完善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管人、管权管钱等制度建设。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链条,跟踪衔接好上级出台的各项政策制度,认真落实好厅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四是突出监督制约重点。要突出制约监督重点对象,强化对具有专项执法权、审批建议权、行政裁量权等部门及其具有专管权力的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尤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制约监督重点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围绕“三重一大”,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约监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突出制约监督关键节点,切实加强监督。五是保持查办高压态势。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要聚焦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纠风反腐,监狱、戒毒机关和领导干部是重点,涉权、涉钱的单位、人员和领域是重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重点。坚持查办案件、警示教育、专项治理和推进制度建设四位一体,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洪禹候要求,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一要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管起来、严到份;党委书记要真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不仅要行使好行政职责,更要履行好自己的党内职责。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压实责任、真抓实抓,认真贯彻省厅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构建责任网络、加强动态监管、形成落实链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突出加强对“两个责任”的考核。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必须下力气解决好责任追究中遇到的“追究难”和“难追究”的问题,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四要打造过硬纪检队伍。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各单位要不等不靠,切实推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纪检监察工作整体合力。
胡之春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明确了2015年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强调指出,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措施,推动工作创新;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常态长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源头防腐;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落实监督责任。
王春敬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指出,要抓好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抓好督促检查。
各市司法局、省直管县司法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警官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省监狱管理局审计处长,各监狱戒毒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市属监狱戒毒单位纪委书记,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纪委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厅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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