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土资函〔2017〕539号
省教育厅:
我单位对省政协鲍恒委员关于建设高校青年人才保障性住房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我厅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553118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