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座谈会
28.04.2017 09:4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部署在安徽等4省开展试点工作。为制定好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科学量化评价指标体系,4月25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座谈会,讨论研究我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沙奇志副厅长出席座谈并讲话,省律师协会和各市、省直管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及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人,省律师协会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等10个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座谈。
沙奇志指出,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提高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沙奇志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本着严格操作、有序放开、保证权威的工作要求,按照司法部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制定好实施办法,严格把握参评条件,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和我省律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累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逐步有序推开;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作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担负起试点工作责任,保证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厅律管处 省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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