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实施《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座谈会

21.10.2015  12:07

10月16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晓康在绩溪县主持召开实施《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座谈会,了解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改进措施。

钱晓康指出,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后印发了《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简称“三个规范”),以此推动乡镇、企业和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钱晓康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好“三个规范”,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落实首席统计员应有待遇,提升基层统计员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保持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员相对稳定,确需变动的,按照“先进后出”原则,做好新任人员工作交接和培训工作。二要强化统计知识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承办”的原则,省局重点培训各市、县(区)新任局领导和业务人员培训,建立全省统计培训教员人才库;各市、县(区)统计局重点抓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持证率。三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广大统计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同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解决统计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宣城市所辖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部分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负责人就《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广泛开展座谈。

宣城市统计局及宁国市、绩溪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宣城市所辖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部分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负责人,省局设管处、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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