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召开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推进会

18.10.2017  18:27
10月13日,池州市档案局在九华山召开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推进会,总结2016-2017年九华山档案局开发项目实施情况,明确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要求,布置下一步申报工作。会议对《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2017年度省、市两级政府对全市档案工作考核进行了布置。市档案局局长秦爱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档案局副局长王叙德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工作是国家档案局“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把这项工作与档案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认识,牢牢把握"十三五"时期国家加大对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支持力度的大好时机,准确理解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要求,结合馆藏积极申报,以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我市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

      会议要求,凡已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切实把握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促进度,建机制,保安全;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任务,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得起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