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现场推进会

19.06.2018  16:4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根据2018年度全省民政重点工作安排,6月13日至14日,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蚌埠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陈超英到会并作讲话。各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标准化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省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处相关同志共约40人参加了会议。 
            现场会紧紧围绕专家授课、实地观摩、经验交流三个环节进行,邀请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主要负责人、省标准化研究院讲师等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实地观摩了蚌埠市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蚌埠市民政局、铜陵市民政局和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规划。二是试点成效日趋显现。全省民政系统有2家单位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3家单位通过全省第五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评估,7家单位被列为安徽省第七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三是标准研制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发布民政地方标准28项,发布和立项地方标准数量在全国民政系统位居前列。


            陈超英副厅长强调,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标准化工作作为新时代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支撑、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不断推进全省民政标准化建设。

            陈超英副厅长围绕目前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认识不高、发展不足、队伍不强、环境不优”等四类问题,就下一步推动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要树立“一种思维”。 牢固树立“标准化+”的工作思维,充分彰显“标准化+”效应,使之成为民政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的新动力、新支点。 要推进“两项建设”。 积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要在社会救助等11项民政业务领域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建设,用试点来探索做法、积累经验、寻求规律。 要做到“三个结合”。 坚持专业导向和业务特点相结合、坚持制定标准与贯彻标准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要强化“四项保障”。 着力在健全工作机制、壮大人才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宣传普及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夯实全省标准化的工作基础。

            作为民政标准化工作牵头处室,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从认真传达学习、充分领会精神,加大工作推进、积极组织参与,夯实工作基础、注重协调配合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