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30只野生鸟类 男子被判刑四年

11.09.2015  17:20

  肥东一知名企业的职工,不但购买火药,还从网上购买气枪,专门用于狩猎野生鸟类、被警方查获时,他的车上还有猎捕的30只野生鸟类。最终,他因为身犯三罪而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近日,该案二审在市中院开庭。

  张东(化名),今年33岁,是肥东一家知名企业的职工。

  据检方指控,2012年秋天,张东从肥东梁园购买了10余斤火药,为其持有的土枪提供动力,用于猎捕野兔。

  2014年6月,张东从互联网上购买了一支气枪,用于狩猎野生鸟类。同年8月至12月间,他使用禁用的气枪,多次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动物。12月10日,肥东公安局查获了其所购买的火药5.08千克,持有的土枪、气枪,以及猎捕的野生鸟类动物30只等。

  据了解,30只野生鸟类动物分别为21只山斑鸠,8只朱颈斑鸠,1只鹌鹑,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而据调查,张东在公安机关并没有办理过持枪证,没有在林业部门办理过狩猎证。

  一审法院最终以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张东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近日,该案二审在市中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