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1.10.2014  09:38

  为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省政府日前明确,我省取消与国务院要求相对应的7项行政审批项目、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并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矿泉水注册登记,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等。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批等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此外,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新增12项国务院下放事项,包括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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