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通知 共同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
05.03.2015 02:5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通知》就贯彻落实合作备忘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双方的合作,提高合作重要性认识,全面推进各自工作。二是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化合作,细化合作方案和合作事项,加强沟通,统筹推进。三是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开拓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扩大合作成果,共同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
2014年12月2日,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签订《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害,保护野生动植物健康,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共同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树立生态文明的国家品牌,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和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代表双方签字。国家林业局张永利副局长出席,国家质检总局张沁荣副局长主持签字仪式。(造林司)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5.03.2015 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