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29.07.2015  18:33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日前,黄山市司法局制定《黄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局机关和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分为分析梳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纠正查处问责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着力查处五个方面问题,即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市委市政府三十二条规定精神的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等问题。二是“四风”问题。主要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执业不讲诚信、违反职业道德、违反执业纪律、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法律服务行业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等问题。四是执法、监管等部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审批、监管等机会,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礼券、接受吃请、报销费用等问题,刑罚执行部门利用社区影响评估、准假、行政、司法奖惩向监管对象实施的以上违规违纪问题。五是法律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依法规范办事流程、不依法公开有关事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黄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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