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家庭生活现状不满 淮南男子酒后发泄连砸11辆车

17.09.2015  12:04

因对家庭 生活 现状不满,男子酒后为发泄情绪持砖头、伸缩棍砸车。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吕某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宣判,以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吕某201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7月刑满释放,家庭和生活的不如意,让吕某内心很是郁闷。2014年11月29日晚20时许,吕某因酒后从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第十九中学附近步行回家,在途径毕家岗老上游村及毕家岗街道等处时,持石砖及伸缩棍将沿途停放的被害人徐某、颜某等十一人的多辆轿车车窗玻璃砸碎,并趁隙取走车内放置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物品及现金80余元。后经鉴定,被毁车窗价格累计2090元。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吕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吕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李旭东 孟培培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