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布置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

17.07.2015  10:36

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96号),对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就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开展劳动力调查,获得真实可靠、准确完整的调查失业率数据,充分反映就业、失业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对于科学研判经济形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通知》明确,局队分工实施劳动力调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调查范围由原来的合肥、芜湖两市扩大到全省各市,调查频度为月度,2015年7月开始实施,2016年1月开始发布全国和分省劳动力调查数据。

通知》要求,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方案》要求,狠抓工作细节,强化过程控制,确保调查样本抽取、调查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处理等制度规定落实,确保调查数据真实。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