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南陵县残联完成“2015年度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26.01.2016 16:51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芜湖市南陵县残联1月25日消息: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为残疾人生存提供更加稳定的制度性保障,鼓励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残联〔2014〕50号)精神,南陵县2015年继续实施此项工作。补贴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本县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至55岁的女性,18至60周岁的男性残疾人,个人或家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轻度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经个人申请、各社区居委会初审、各镇残联复审、县残联、县人社局审核审批程序,共有47人符合补贴条件,并于2016年1月21日通过惠民直达“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帐户中,共发放补贴资金2.8983万元。(南陵县残联 吴俊)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6.01.2016 16:51